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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局辦理利衝及財申法講習 落實陽光法案精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為提升機關人員法學素養,使同仁辦理補助、採購等業務,及依法規申報財產時,增加執行前揭作業相關法律規範之認知,於今(25)日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財產申報法講習,特別邀請苗栗縣警察局政風室林秋蓮主任授課,透過講座生動活潑、淺顯易懂的詮釋,並在課程最後與現場學員互動問答、意見交流,期使透過本次法令講習,得以深植陽光法案精神,使相關人員遵守法律規範,瞭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財產申報法應有之作為,以免疏忽而誤觸法網。
        該局局長董志剛表示,第一河川局係掌管宜蘭地區中央管河川流域規劃治理及管理的行政機關,除了維持生命財產安全與保障的水利設施外,更致力結合公私部門,地方政府及公益團體力量,營造切合在地條件的親水環境。爰此,本機關員工在執行相關採購、補助業務上,更需要善盡職責義務,並且對於遇有利益衝突要迴避情形時,需落實正當程序,是同仁皆需瞭解的重要課題,希望藉由本次專案法紀宣導講習,能提升員工的法律知識及廉能操守,建立公義效率且讓民眾信賴的廉能政府,樹立機關「乾淨、透明」之清廉形象,以符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