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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溪(尚德橋至逸仙橋段)防災減災工程(二工區)徵收土地計畫書

發佈日期107-10-25
單位第一河川分署
內容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為辦理大湖溪(尚德橋至逸仙橋段)防災減災工程(二工區)需要,擬徵收坐落宜蘭縣縣員山鄉三鬮段大三鬮小段100-106地號內等12筆土地,合計面積0.1614375公頃,並擬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茲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13條及第13條之1規定,擬具計畫書並檢同有關附件計4份,請准予照案徵收。案內非編定為水利用地之土地,並請一併核准變更編定為水利用地。本案工程並經宜蘭縣政府97130日府建管字第0970012984號函認定非屬建築法第7條所稱之雜項工作物,得免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3點第23項規定辦理。案內農業用地業經宜蘭縣政府10751日府農務字第1070061508號函同意變更為非農業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