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蘭陽溪30至34斷面主流路偏流及高灘地遭沖刷情形;為使主流路能回歸河中心,避免洪水直接衝擊兩岸高灘地,進而對左岸台七線路基及河防構造物產生安全疑慮,擬辦理局部疏濬及河道整理作業,本案疏濬深度以不改變既有河床深度為原則,完成後亦可提高容洪空間提升河防安全。
蘭陽溪流路型式為辮狀流,因此本計畫之研擬,係以河防安全為首要考量,避免因淤積導致通洪斷面不足造成災害,爰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河川水庫疏濬標準作業規範」辦理本疏濬計畫,以維河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