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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1蔡局長拜會宜蘭縣警察局長以協調聯繫遏止河川砂石盜濫採行為

為改善治安遏止河川砂石盜濫採行為,於95.5.11本局蔡局長親率胡秘書及管理課吳課長拜訪宜蘭縣警察局謝局長,加強兩單位之協調聯繫工作以共同打擊犯罪。
近來政府將破壞國土行為(盜採砂石)列為取締查察主要工作,鑑於本局轄管之中央管河川(和平溪、蘭陽溪水系)為本省北部主要之砂石供應來源,為防範及取締盜採砂石之違法行為,加強兩單位之協調連繫工作以共同打擊犯罪。
拜訪時,受到謝局長熱忱接待,整個過程氣氛融洽;本局蔡局長並針對本局河川駐衛警察人力及配備有限,並考量盜採集團背景複雜,基於自身安全;對於取締盜(濫)採砂石案件執行困難點提請協助。謝局長表示如有巡察發現異常情況時將加強協助巡防查察取締工作,以共同打擊不法;目前縣警局業已有例行之常態任務編組。
蔡局長表示: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核發配合取締中央管河川砂(土)石盜濫採獎勵金作業要點規定。配合執行取締盜濫採案件,每案最高發給獎金新臺幣(以下同)五十萬元。日後加強兩單位協調及相關情資蒐集、巡防查察取締工作,以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