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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月19日有關自由時報等報載-頭城海水浴場護堤掏空 水利署不負責案。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自從烏石漁港完成後,因其港區及防砂設施(防砂突堤),造成突堤效應結果,烏石港區北側攔截大量砂土造成淤積,但南側大坑海堤、頭城海水浴場至竹安河口段造成近十餘年海岸逐漸遭侵蝕,早期權責未明確地方、民代..等皆要求河川局辦理海岸防護措施,本局已在宜蘭海岸線佈設約200座突堤及保護工,其僅得到短期效果,宜蘭海岸線秋冬侵蝕,春夏季再回淤已屬常態,近年來有略為侵蝕現象,為真正解決問題應增加海岸漂砂補助量及改善烏石港防砂堤著手。
另權責部份行政院已核定(院臺建字第0980065919號函)內政部所報「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海岸主管機關應為內政部。為保護未來宜蘭海岸線完整實性應由內政部主管機關統一規劃、管理實為正確方向。
有關頭城鎮公所建議先拋擲消波塊保護乙節部份,應先行釐清權管單位明確後由專業人員分析、研判再予以施工方為正確作為,否則冒然拋擲消波塊效果有限亦會破壞整體環境景觀。
本案已請林立委建榮服務處儘速邀請內政部、交通部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林務局、宜蘭縣政府、…等單位研商,除確定權屬單位外,針對本案短期及中長期作法提供意見及解決方案,俾利解除民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