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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機關廉政效能 講習利益衝突迴避法暨廉政倫理規

第一河川局為建立同仁及有業務往來之廠商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令之認知暨對廉政倫理規範之正確認識,避免因不諳規定誤觸法網,特於今(15)日上午在該局舉辦109年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暨廉政倫理規範講習,邀請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政風室主任吳坤明擔任講座,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為主題進行專題演講,計有同仁及廠商約100人出席參與。
鑑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於107年12月13日施行,後續施行細則於108年8月1日修正函頒施行在案,其內容在法規、制度及執行面上均有重大變革,本講習吳主任針對本次修法重點,從適用對象公職人員範圍、關係人範圍、利益衝突之定義、迴避義務及假藉職權圖利禁止、請託關說禁止及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及違反行為相關罰則等面向,就法令規定及實務案例介紹,期使與會同仁及廠商對於新法能有更深入瞭解及遵守相關修法規定。另吳主任講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規定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事項及行賄罪等規定,期使該局員工執行職務時能廉潔自持,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倘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之餽贈或飲宴應酬,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室;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和飲宴應酬等爭議。亦同時向廠商宣導廉政倫理規範之重要性,進而提升民眾對於廉能政府之支持與信任。此次講習吳主任以言簡意賅、深入淺出的講授方式並搭配案例之分析,使同仁及與會廠商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相關規定,讓機關同仁對於未來職務執行時,如何處理請託關說或利益迴避之情況,有清楚之判斷及處理能力,進而維護自身權益與機關形象。本次講習課程內容安排生動活潑,並透過有獎徵答活動與同仁進行互動,獲得參與同仁及廠商熱烈迴響及表示獲益良多,反應相當熱烈。
第一河川局陳健豐局長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後,規範對象、裁罰金額及適用範圍皆大幅調整,顯見政府對於促進陽光透明、防止利益衝突之重視,因此不只公務同仁應充分瞭解,所有與政府機關有業務往來的廠商都要詳加注意,期望透過此次講習宣導,增進同仁及廠商對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廉政倫理規範法令之認識與瞭解,在執行職務時能遵守利益衝突迴避法、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避免誤觸法律,也提醒同仁與廠商公事公辦,勿有程序外不當接觸、收受饋贈、請託關說等行為,確實維護機關廉潔形象。
承辦單位:第一河川局
發言人:第一河川局副局長林德清
辦公室電話:(03)9368421
行動電話:0937-908517
聯絡人:第一河川局政風室主任 藍慧敏
聯絡電話:0921-95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