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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氣根本不好笑!

  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0月30日列為「關注化學物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未經核可擅自非法買賣或使用笑氣者,可處新臺幣3萬起至30萬元罰鍰,若因而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則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相關資源可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 0800-770-885(請請你 幫幫我)

   ~愛惜自己與家人 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