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12年2月21日晚上6時30分
會議地點:北津社區活動中心(宜蘭縣宜蘭市金同春路231號)
與會者意見摘要:
農田田埂高度大多低於20公分,無法達到最低獎勵標準的25公分,建請政府補助農民加高田埂,才能推動在地滯洪。
梅洲抽水站旁農田被編定為滯洪池用地之後,政府長期以來尚未辦理徵收,地主也無法進行土地交易,嚴重影響地主權益。建議政府短期內進行徵收,或訂定期限內未徵收可進行滯洪池用地解編。
梅洲滯洪池用地的地主大多同意徵收,少部分不同意,主要的原因是滯洪池用地在民國100年編定之後,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開闢。建請政府儘快徵收梅洲滯洪池用地,開闢梅洲滯洪池,以解決梅洲地區淹水問題。